佛蒙特州通过特许经营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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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蒙特州现在已经加入了一些州的行列,这些州积极考虑并实施了管理啤酒商和分销商之间关系的特许经营法的改革,为小型啤酒商提供条款,承认在这些关系中需要更大的公平。

佛蒙特州众议院710号法案由佛蒙特酿酒商协会支持的一项努力,规定了规范公平终止分销关系的书面协议,已由州长签署成为法律。

宽泛地说,该法案规定了小型啤酒制造商在几种情况下如何终止与分销商的关系。“小型酿酒商”的定义是年产低于5万桶的酿酒商(州内和州外)而且占分销商总销量的3%或更少。

  • 啤酒酿造商可以根据合同条款终止与经销商的特许经营关系书面协议.如果双方之间有书面合同或协议,且协议中包含有关终止的条款,协议的条款控制
  •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与终止有关的条款好的原因,或者书面协议不包括管理(或禁止)终止的条款好的原因,啤酒商可以根据现行法律(120天通知)以正当理由终止关系。
  • 如果没有书面协议与终止有关的条款没有原因,或者书面协议不包括管理(或禁止)终止的条款没有原因,酿酒人可以无故终止提供30天通知以及付款补偿定义为经销商销售啤酒产品所获得的平均年毛利润的五倍。这些规定直到2022年7月1日才适用于现有的特许经营。

该法案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分销商和小型啤酒商之间的所有特许经营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如果在2019年1月1日存在的任何特许经营权的各方未能在2022年7月1日之前达成书面协议,特许经营权将被终止,啤酒商将按照定义向经销商支付“补偿”。

佛蒙特州酿酒商协会、佛蒙特州立法机构和斯科特州长认识到,商业关系最好通过合同谈判来合作,而不是依赖于几十年前在一个非常不同的时代制定的僵化的法律条款,这一点值得赞扬。

小型啤酒商和他们的经销商伙伴就是这样,平等的伙伴和同事,朝着同一个成功目标努力。虽然有些经销商认识到平等合作的价值,但事实仍然是,在大多数州的特许经营法律框架内无法实现真正的公平,如果他们真的想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一个能够为所有参与者带来成功的环境,那么各州需要对这些法律进行批判性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