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里达州玻璃器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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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两个会议厅,房屋法案961试图提供供应商可以从分销商那里接受玻璃器皿,但要遵守以下条件:分销商以麦芽饮料制造商,进口商,品牌未直接或间接收费收到玻璃器皿麦芽饮料的所有者或注册人,或任何经纪人,销售代理人或其销售人员;玻璃器皿显着,永久宣传品牌名称;分销商不会为每个许可场所的每个日历年提供超过10个案例;供应商不出售玻璃器皿或将其退还给分销商以进行现金,信贷或更换;当玻璃器皿提供给分销商时,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供了无需发票;与行业成员之间的玻璃器皿销售或礼物有关的记录保存三年,并在某些情况下提供副本。该法案提供的定义如下:“案例”是指最多包含24件玻璃器皿的盒子;“玻璃器皿”是指玻璃容器可容纳多达23盎司的液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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